合同债权转让有什么条件
合同债权转让,是指债的关系不失其统一性,债权人通过让与合同将其债权转移于第三人享有的现象。债权让与,是指不改变债权关系的内容,债权人通过协议而将其债权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的行为。其中,馈权人称为让与人,第三人称为受让人。那么合同债权转让有什么条件,以下由诉宁网小编为您一一解答,希望对您有所帮助。
一、合同债权转让有什么条件
在债权部分转让情况下,受让人作为第三人将加入到原合同关系之中,与原债权人共同享有债权。不管采取何种方式转让,都不应增加债务人的负担。债权转让需要满足以下条件:
1、须有有效的债权存在。如果债权不存在,则转让行为无效。作为转让人只担保债权的存在与否,但不担保债务人是否具有清偿能力。因此诉讼时效已过的权利同样可以作为转让的对象。
2、转让的合同权利须具有可让与性。
3、转让双方之间须达成书面的转让协议,双方签字认可。
二、债权转让与赠与合同的区别是什么
1、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,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。
2、债权转让基于原合同,受让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,债权转让是债权请求权的转让继尔是财产所有权的转让,与这相随的一些合同义务的转让。债权转让一般是具有原因的,即转让方与受让方存在着债权债务关系或其他关系。
三、法律依据
根据《合同法》第79条的规定,下列权利不得转让:(1)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权利。这种类型主要有: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,如雇佣人对受雇人的债权;以选定债权人为基础发生的合同权利,如某个特定演员的演出活动;属于从权利的债权,如保证合同等。(2)按照当事人的特别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。(3)法律规定禁止转让的债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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阿拉善左旗位于内蒙古自治区西部,隶属于阿拉善盟。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、石嘴山市、吴忠市、中卫市相望,西与甘肃省武威市、白银市相连,东北与巴彦淖尔市、鄂尔多斯市、乌海市相接壤,北与蒙古国交界,国境线长733.84公里。旗府驻巴彦浩特镇(又称巴音,亦是阿拉善盟驻地)。阿拉善左旗年平均日照时间在3100小时以上,仅次于青藏高原。水能资源也十分丰富。利用太阳能、水能发电具有广阔的前景。阿拉善左旗地势东南高、西北低,平均海拔800–1500米,最高海拔3556米。全旗南北长495公里,东西宽214公里,面积8.04万平方公里。总人口近15万。可利用草场4.6万平方公里,主要为荒漠、半荒漠草原。沙漠面积3.4万平方公里,主要是腾格里、乌兰布和两大沙漠。阿拉善左旗属温带荒漠干旱区,为典型的大陆型气候,以风沙大、干旱少雨、日照充足、蒸发强烈为主要特点。年降雨量80—–220毫米,年蒸发量2900—-3300毫米。日照时间3316小时,年平均气温7.2摄氏度,无霜期120-180天。